明發集團(00846)發布公告,于2025年1月27日(交易時段后),賣方明發集團揚州、明發集團上海、廈門明發集團及明發與買方針記國際集團中國有限公司訂立該協議,據此,賣方同意出售而買方同意購入目標權益,總代價為人民幣1億元。目標公司泉州明發?酒店有限公司為一間于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,于出售事項完成前為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。該公司擁有及管理位于中國泉州的該酒店。
透過就出售事項訂立該協議,公司將可透過出售目標公司整合及精簡酒店業務、提高資本使用率,并提升集團整體財務穩健性。鑒于(i)目標公司所管理的酒店(即泉州明發大酒店)自2023年以來并無任何業務,(ii)目標公司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并無任何收入,及(iii)目標公司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凈虧損為約人民幣660萬元,出售事項可讓集團透過變現目標公司的價值及避免產生進一步開支,改善其財務狀況及流動資金。